宣城市地震局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975年9月,芜湖地区科技组地震办公室成立,1984年8月宣城地区地震局成立,2001年1月宣城市地震局成立,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内设办公室、业务科、地震监测中心(市地震台),事业编制11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机构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宣城市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及规范性文件或具体方案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地震中短期预测、地震速报和地震预警任务。
3.负责市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台网的运行维护工作,指导县级地震监测台网的业务。负责全市各类地震监测数据的采集、汇聚、分析、报送、异常核实、储存归档等工作。
4.负责全市地震信息网络和通讯服务运维工作。负责市属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监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5.负责开展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等工作;提供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参数确定、农村民居建设抗震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
6.承担地震应急响应和应急辅助决策系统的建设和运营。
7.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指导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创建;做好市防震减灾科普馆运维管理。
8.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日常工作。
9.承担省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办公室、业务科、地震监测中心(市地震台)
办公地址:宣城市宣州区状元南路8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邮编:242000
电话:0563-2199006
网址:https://xceq.xuancheng.gov.cn/
负责人:市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