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宣城市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及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的地震监测网站(哨)和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和所辖区域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牵头制定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考察和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综合防御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主管全市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三)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表达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市以下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指导和监督抗震设防工作。 (四)承担宣城市人民政府防震抗震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牵头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宣城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因地制宜地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 (六)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七)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交流;做好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八)承担市政府防灾减灾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事宜,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防灾减灾日常工作。 (九)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 (十)承担省地震局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单位概况
市地震局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975年9月,芜湖地区科技组地震办公室成立,1984年8月宣城地区地震局成立,2001年1月宣城市地震局成立,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内设办公室、业务科,事业编制8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实有编制人员5人,占编聘用人员1人。
三、2016年度工作要点
1、建成市防震减灾综合业务用房及测震台。
2、进一步整合市县地震监测台站资源。
3、编制实施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4、做好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宣贯工作。
5、加强与周边苏浙沪地区地震监测预报联系。
6、创新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7、创新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8、开展地震综合应急演练。
9、继续做好创建示范工作。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市地震局 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111.2万元,支出预算111.2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78.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3万元。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万元,占0.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0.3 万元,占99.2%。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