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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地震局政策解读制度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宣城市重要政策解读办法》、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宣政办〔2014〕2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解读范围

市地震局规范性文件;以市地震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文件。

二、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并协助局办公室做好解读的发布工作。具体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科室在起草规范性文件、以市地震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时,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包括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2.解读方案经科室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拟制发文件及解读方案送相应局办公室主任,经审核同意后,报局分管领导审签。

3.经审定后的解读方案,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同步印发。各科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内容提交宣城市地震局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正式印发前要随文报送市法制办审查。

三、解读形式

宣城市地震局信息公开网站是规范性文件和以市地震局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及解读内容的公开平台。

单位可结合实际,通过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政务微博等形式进行解读。

四、队伍建设

局办公室的分管领导为政策解读分管负责人,网站信息发布人员为解读人员。

五、工作要求

1.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与完善市地震局政策解读机制;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对各县市区地震办政策解读工作及运行情况进行指导、督查与通报;负责市地震局政策解读专栏的建设、解读内容的发布等。

2.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政策解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把好编制解读方案的拟稿关、制定关,要精心研究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