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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04862874262/201912-00037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地震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中国地震局关于促进地震科技成果转化指导意见》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17
《中国地震局关于促进地震科技成果转化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17 15:35 来源:中国地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国地震局关于促进地震科技成果转化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经2018年第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近日印发,这是中国地震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地震科技体制改革,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现对文件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2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随后,国务院陆续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12月,中国地震局党组印发《地震科技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明确提出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指导意见,下放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鼓励和引导地震科技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部署和中国地震局党组要求,提升地震科技成果服务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能力,通过调研学习国家法律政策、部门政策和地方政策74份,组织召开5次座谈广泛征求9个单位43位科技人员意见,制定完成《指导意见》。

  二、总体原则

  《指导意见》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指示,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用足、用好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基础上,重点结合地震行业特色,力求解决地震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问题,切实保障地震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落地。《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重在补齐地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短板,彻底改变地震科技成果与业务和市场需求脱节、科技投入产出效益不高、地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不强的局面,以科技成果转化助推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

  三、地震科技成果转化的界定

  地震科技成果转化是深化地震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广大科技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在《指导意见》起草过程中,咨询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科技部创发司等权威部门意见,依据法律定义的本质,界定了地震科技成果转化内涵和范围。地震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是指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直接服务地震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防震减灾科技开发、应用等创新活动。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指导意见》针对地震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的突出问题,健全成果信息登记、公开发布机制,发挥各类创新机构的作用,目的是打破地震科技成果内部循环,促进地震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利用社会资源推进成果转化应用。

  (二)落实收益分配和激励措施。收益分配和激励措施是《指导意见》的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深化科技“放管服”改革,将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到成果完成单位,并且允许各单位执行所在地方党委、政府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二是提高收益奖励比例,明确成果完成单位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最低奖励比例基础上适度增加,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三是规范收益管理,包括收益纳入预算、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可按规定获取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等,并要求奖励收入按规定进行公示;四是加大支持力度,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地震系统支持的应用类研究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依据,通过地震星火计划资助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防震减灾科技成果奖对转化后取得显著效益的科技成果予以奖励、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高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五是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科技人才合理流动,引导科技人员积极参与成果转化活动。

  (三)开展绩效评价和示范引导。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导向,用好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积极开展示范引导。《指导意见》强调将成果转化纳入职称评审、岗位管理、绩效评定等个人考核,并作为单位年度科技工作考核内容;加强科技成果中试和产业化,鼓励探索具有行业特色的成果转化模式,促进地震科技成果转化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引进其他行业先进科技成果,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试点示范工作。

  五、《指导意见》贯彻实施

  推进《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一要开展宣传解读,科技成果转化关乎科技人员切身利益,各单位要深入宣传解读文件精神实质和内涵,帮助科研人员解放思想,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氛围;二要注重贯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立足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将《指导意见》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措施,规范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构建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三要加强总结交流,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中国地震局科技管理部门将适时组织交流讨论,研究可推广、可复制的地震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着力破解地震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痼疾,确保《指导意见》顺利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