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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86287426/201708-0002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市地震局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8-29
索引号: 486287426/201708-0002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市地震局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8-29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9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政办秘〔2017〕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政务公开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宣政办〔2017〕15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宣政办秘〔2017〕100号)精神,现将《宣城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日

 

 

 

宣城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积极主动解读我市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对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宣城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全年

2

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全年

3

组织召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按月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市统计局牵头落实

全年

4

做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市审计局牵头落实

全年

5

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市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等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全年

6

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市人社局牵头落实

适时

7

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有序推进集体林权等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变更和信用信息都要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市发改委、市公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全年

8

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全年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9

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10

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11

围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市、县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全年

12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建成市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办负责落实

年底前

13

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按月公开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市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市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指导市属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市财政局(国资委)牵头落实

全年

14

每周发布市内批发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全市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收购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时每五日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

市粮食局、市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全年

15

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配套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推动各地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全年

16

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全年

17

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

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全年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8

围绕推进“制造强市”、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全年

19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宣城”网站同步发布。

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全年

20

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

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教体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文旅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全年

21

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局牵头落实

全年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22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市扶贫办牵头落实

全年

23

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

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全年

24

建立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每年公布水质最好和最差的名单。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全年

25

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

市水务局、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年底前

26

继续推进高校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报告发布力度。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县级政府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市教体局牵头落实

全年

27

建立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

市卫计委牵头落实

全年

28

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全市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定期常态性公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

市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全年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29

做好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人民币汇率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

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宣城中心支行、宣城银监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全年

30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市住建委(房管局)、市国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全年

31

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将全市征地信息纳入省级公开平台,统一发布征地信息。

市国土局牵头落实

全年

32

及时发布重特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市安监局牵头落实

全年

六、深入推进“五公开”

33

落实办文公开属性制度。各地各部门拟制公文时应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自2017年6月份起,市政府及市政府办通过审核正式印发的文件,要在文件末页标注公开属性字样,其中,属于依申请公开的,要编入依申请公开目录。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力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市政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全年

34

落实会议公开制度。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等列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工作例会、市政府专题会议等有关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决策透明度。凡提交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集体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召开讨论会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凡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应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市政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全年

35

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大力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及时修订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出台指导性文件,指导和推进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全年

36

拓展公开范围。各地、各部门要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内容、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各级行政机关每年11月份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本级政府办公室。各级政府办公室每年底要抽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全年

37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质量和水平。按照“五个统一”和“三个标准化”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对接,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开展上门办理、网上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全年

38

认真做好宁国市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抓好2个县市区、4个市直单位、7个乡镇办事处的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

39

落实和实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信息发布格式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标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每个县市区要选择不少于1个乡镇、2个县(市、区)直单位和2个村(社区)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40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全年

41

发挥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程序,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加大新闻发布力度和频次,丰富发布内容,提升新闻发布影响力。建立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制度,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政策文件,在3个工作日内举行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每年参加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

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全年

42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新出台政策措施及时开展解读,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发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作用,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创新解读方式方法,运用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法,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特别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全年

43

加强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探索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对公众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对咨询投诉、反映问题等,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判处置,并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进一步提高政府公报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在订阅赠阅基础上,大力推行政府公报免费查阅服务,方便公众查阅。

市信息办、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全年

44

积极回应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明确回应责任主体,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关切。针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新闻办、网宣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全年

45

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服务热线、广播电视问政、领导信箱等平台建设,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将公众参与落实到办文办会环节,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决策过程中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决策出台后要做好解读回应,向社会公众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全年

七、强化组织保障

46

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7年起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并结合实际设置考核细则,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对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政府督查室(目标办)、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全年

47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具体经办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职能不在政府办公室的要在2017年底前全部划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办公室是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办公室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全年

48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分管负责同志,以及政务公开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开展一次轮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对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一次轮训。确保2018年底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市政务公开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全年

49

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机制,委托第三方开展测评,加密测评次数,加强结果运用,推动整改落实。第三方测评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要采取加大日常考核分值、交办整改清单、现场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