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管理,12月21日,宣城市地震局检查组一行赴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现场工作监管检查。
检查组对照《安徽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皖震发防〔2020〕131号)要求,对现场作业负责人资质、仪器设备配置、钻孔总数量、钻探位置、钻孔深度、钻孔芯样等进行了检查,并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继续按照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及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后续剪切波速测试、浅层地震勘探等工作。
下一步,市、区地震部门将根据项目时序进度做好监管检查,跟踪服务指导,确保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